2024年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公告
来源:开云官网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9-09 23:51:57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受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资格审核检查、体检、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组织。报名、笔试、面试环节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1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12:00期间对报考情况做资格审核检查,确认报考者有没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修改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限在2024年9月14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考者需提供:1.单位开具的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的文件;2.工作同期的社保或公积金或医保缴费证明。以上两份证明材料提供其一即可。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且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示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因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时间需要临时变更的,请考生随时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依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1)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来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等材料。

  (3)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4)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可由他人代审,须携带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和1份复印件。逾期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报考者的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资格审核检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报名确认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方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满足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有没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依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